【本期播客简介】 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我们没有明确的解决措施,没有保全的途径,因为在有缺陷的体制下,没有人是真正安全的。我们能做的是以专业与女性的身份,记录并观察,呈现研究成果,让更多的人看见问题,面对现实,铺垫改善的可能性。 特别感谢嘉宾Emma提供的详实索引与丰富的实践成果,有需要的同学可以在【内容提要及时间节点】中找到对应的法条,也可以通过【互动方式】与我们联系。 希望这期节目给女孩们一点点鼓励。谢谢勇敢的你。 【本期节目嘉宾】 Emma,律师,参加过多起性骚扰相关诉讼,并在此领域做出研究成果。 【本期节目主持人】 姜予予,在学术里找答案的公益人。 【内容提要及时间节点】 00:51-02:04 嘉宾Emma初谈如何接触到反性骚扰的话题,以及《民法典》第1010条对性骚扰的定义如何成为法庭审理相关案件的标准; 02:07-03:32 立法层面,从2005年修订并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将“性骚扰”首次引入全国立法,到2012年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1条——在《民法典》出台前,我国缺乏可在法庭上引用的法条; 03:33-05:12 如何运用现有规定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者权利?2022年修订并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第24条(学校反对性骚扰的机制与强制报告制度)、第25条(用人单位防止性骚扰的措施)以及第80条(公安机关告诫书)体现了对立法的修订; 05:14-09:55从公安机关第一份告诫书的出具,到用人单位仍缺乏舆情监督与社会责任承担机制,可见“倡导性”立法虽有进步,但因缺失实施细则而效果有限; 09:57-15:00 司法层面,相关规定的实施效果如何?性骚扰相关案件中,以2019年1月1日新增的“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作为案由的案件数量仅排名第三,次于“劳动争议”与“名誉权纠纷”——“加害者往往比受害者更为积极地提起诉讼”; 15:02-20:05 在现有的司法机制下,“名誉权纠纷”如何成为加害者指向受害者的“有力武器”,通过此现象观察其背后隐藏的厌女文化; 20:07-21:50 从案件中看“多面夹击”的受害者困境:遭受“滥用举报机制”的指控与承受不合理的举证责任,来自加害者“名誉权”的诉讼、以及用人单位及第三人的指控等; 21:55-25:0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法院支持用人单位解雇加害者需要满足的条件,“证明性骚扰存在”责任之于受害者具有不可承受之重; 25:10-27:30 困境之一:实践中,法院认定时往往直接否定行为的发生,从而避免实质性审理; 27:33-30:00 实践中,法院加之于受害者的证明标准过高,基本上只有确定无疑才会认定性骚扰存在; 30:04-32:20 困境之二:质证标准(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法院对直接证据的要求在现实中难以实现,以及警方的有限作用都加重了性骚扰取证的难度; 32:25-34:35 系统性困境下,重复讲出经历会对受害者反复造成创伤,但这个过程也是对自己的生命叙事重新掌权的过程; 34:37-35:37 引用自香奈儿·米勒《知晓我姓名》,“……这段经历不能吞噬一个人,虽然你不能摆脱这段经历,但是你可以变得强大,你能随身携带它,让它变成你自身的一部分,这样你就不会对此感到恐惧”。 35:40-36:45 期待法律为受害者给予更多落实行动的保护,而不仅以宣示性话语面世; 36:50-37:55 勇敢的你,并没有错,是社会需要追上大家的步伐。 欢迎通过联系方式分享你的故事。 【关于我们】 “女律师来了”是由一群关注多元性别及性别平等的女性法学生和法律工作者共同参与录制的一档节目。我们的平台设立初衷是从女性角度关注性别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性别及性倾向歧视、性别暴力、单身生育等议题;我们有个成员群,目前已经聚集了全国超过100位女性法学生及法律工作者,也欢迎各位通过我们的微博及微信公众号联系并加入我们。Women in law support women in all! 【互动方式】 微信号:JSLaw0520(“小助手”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别鸣谢】 统筹与组织:姜予予 技术支持:赵三青 文案创作:A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