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症患者生命岌岌可危的情况下,办案机关是否有必要不顾的生命安危仍然采取逮捕措施而不让其寻求救治?如果因为得不到有效救治而死亡,那么办案机关是否要承担责任?是否能承担的起这个责任? 嘉宾:赵春雨 知名律师 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