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针对微信个人账号发布违禁品售卖信息行为的治理公告》:微信个人账号不得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示例:1.违规发布药品或医疗器械推广内容;2.烟草、电子烟宣传;3.性保健品等黑五类;4.催情迷药等管制药品;5.外挂、假证等黑灰产;6.色情及色情擦边类内容等;7.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武器;8.非法信贷内容。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