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礼监京厂最初是为了刻印佛经而设立的,主要刻印汉文大藏经、藏文大藏经和道藏。随着司礼监权力的扩大,其刻书范围也扩展到了其他类型的书籍。
明初时,内府经场的规模不到百人,但到了明中期,规模已经扩大到一千多人,这些人住在紫禁城内,专门负责刻书和印书。
明朝内府印书主要分为三类:正经书(如十三经、二十一史)、治书(皇帝亲自定制的书,如朱元璋写的70种治书)和三大藏(如永乐北藏、藏文大藏经、正统道藏)。
朱元璋创立了多种法律,包括《御志大告三篇》、《大明律》、《大明令》、《大明公治》、《大明礼仪》、《洪污礼制》等,一生共创建了25种法律。
明朝内府印书的三大藏包括永乐北藏、藏文大藏经(甘住尔和丹住尔)和正统道藏,总计约45万页。
明朝司礼监印书的特点是版式大、行距疏朗、字大清晰、用纸用墨上乘,每一册书前都盖有朱砂印“广运之宝”,被认为是古籍善本中的精品。
尽管司礼监印书精美,但由于其出自宦官之手,而明朝太监名声不佳,文人对其有“恨屋及乌”的心理,因此不太收藏这类书籍。
明朝政府对图书出版和流通管理相对宽松,除了极个别时期(如万历年间)禁过新学书籍外,整体上对国内外发行采取开放政策,甚至包括市井文学、演艺小说和黄色小说。
尽管明朝政治黑暗,但在出版史和言论自由方面却是中国古代最宽松、最活跃的时期,允许出版各种类型的书籍,包括国史、公史、大臣奏疏、市井文学、演艺小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