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溺杀女婴的现象主要是因为当时人地矛盾尖锐,人口过多,资源分配不足。人们认为女性劳动力低,且生女儿被视为家庭负担,因此选择溺杀女婴以减少人口压力。
古代常用的堕胎药包括乌头和附子,这些药物在《本草纲目》中被记载为具有堕胎作用,且常用于治疗其他疾病。这些药物含有大毒,使用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古代法律对堕胎致死的情况有明确规定,尤其是当堕胎行为涉及通奸或强奸时,奸夫需承担主要责任。即使妇女是自愿堕胎,奸夫也可能因逼迫堕胎致死而被从重处罚。
古代儒家通常不将胎儿视为完全的人,而佛教则认为受胎后即有阿赖耶识,因此胎儿具有一定的神圣性,佛教不赞成堕胎行为。
朱元璋认为杀子行为违背人性,尤其是为了孝养双亲而杀子的行为。他主张不应表彰此类行为,并认为这种做法会导致社会道德的进一步恶化。
北魏公主堕胎事件反映了当时社会中性别和阶级不平等的问题。公主因丈夫刘徽的通奸行为而堕胎,最终导致一尸两命,事件引发了司法争议,反映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弱势地位。
归有光的母亲频繁生育是因为当时社会对生育的期望较高,且夫妻关系良好。然而,频繁生育对她的身体造成了极大的负担,最终导致她的早逝。
《广嗣纪要》提出了修德、寡欲、责配、条圆、邪欺等建议,强调男性的德行和身体状况对生育的影响,并提供了一些进补和交合的指导,以促进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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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轴-
1:48 - 清代的溺杀女婴现象和节育思想
7:40 - 古代的堕胎药:又一次出现的乌头和附子
“(乌头)主治……腰脊风寒,脚疼冷弱,心腹冷痛,霍乱转筋,下痢赤白,强阴,坚肌骨,又堕胎,为百药长。”
——《本草纲目》引《别录》
11:56 - 堕胎药致死与大清律
15:38 - 胎儿算人吗?儒、释之间的不同解释
17:48 - 姚广孝骂程颐与“偷胎夺阴”之说
20:10 - 听唐长老说:“我堕胎算杀生吗?”
22:21 - 从刮骨疗亲到埋儿养母——古人如何看待为“孝”杀子的现象?
24:19 - 赵氏孤儿中程婴妻子的缺位,与伏尔泰的改编
25:19 - 朱元璋如何看待杀子行为?
“亨泰为礼部尚书时,日照民江伯儿以母病杀其三岁子祀岱岳。有司以闻。帝怒其灭绝伦理,杖百,戍海南。因命亨泰定旌表孝行事例。亨泰议曰:“人子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有疾则谨其医药。卧冰割股,事非恒经。割股不已,致于割肝,割肝不已,至于杀子。违道伤生,莫此为甚。堕宗绝祀,尤不孝之大者,宜严行戒谕。倘愚昧无知,亦听其所为,不在旌表之例。”诏曰“可”。
——《明史》卷一百三十七
28:00 - 公主之死?北魏公主的堕胎惨剧
33:28 - 子贵母死与北魏后宫的堕胎疑云
36:08 - 普通妇女的生育之苦:归有光之母周氏节育致死事迹
先妣周孺人,弘治元年二月十一日生。年十六来归。逾年,生女淑静;淑静者,大姊也。期而生有光。又期而生女子:殇一人,期而不育者一人。又逾年,生有尚,妊十二月。逾年,生淑顺。一岁,又生有功。
有功之生也,孺人比乳他子加健。然数颦蹙顾诸婢曰:“吾为多子苦!”老妪以杯水盛二螺进,曰:“饮此后,妊不数矣。”孺人举之尽,喑不能言。
正德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孺人卒。
——归有光:《先妣事略》
40:09 - 广嗣纪要:明代服帖生子的技术指南
——《新刻万氏家传广嗣纪要》
41:37 - 无嗣的第一个原因:缺德
48:03 - 去城市化与促进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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