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为了替一家周刊杂志拍封面照片,我去了一位著名摄影师的工作室。摄影师说要表现出我的风格来,于是为我准备了一只黄色的小鸟,小鸟看上去很像鹦鹉。摄影师的设想是让小鸟停在我的指尖上,我和小鸟互相对望着。 那天我穿了一件粉红和白色相间的格子连衣裙,灯笼袖,发式是向里弯曲的短发,那时很流行的。小鸟细细的爪子牢牢地抓着我的手指,摄影师对我说:“做出和鸟亲吻的样子,稍微笑一笑,好吗?”于是我翘起嘴角,把嘴唇凑近手指上的小鸟。“好,好,非常好,好,开拍了!” 闪光灯一亮,一霎那,比闪光灯更快,小鸟突然一头扎进了我的嘴里!我从来没遇到这么让人吃惊的事,我的嘴虽然称不上樱桃小口,但也不至于大得可以让鸟飞进去啊!我抓住鸟尾巴,把小鸟从嘴里拉了出来,魔术师也一定做不到这个吧! 小鸟被拉出来以后,羽毛全都竖了起来,乱蓬蓬的,成了一只难看的小东西。摄影师先生的情绪变得很糟,于是不再用小鸟,而代之以花朵。 现在那位摄影师先生的影集中,一定有那张我嘴里露出一个黄色鸟尾巴的照片。 这回不是我闹了笑话,而是鸟闹了笑话。我用了两年时间才写完自己的冒失故事,可是那只小鸟在一瞬间就成了一只“冒失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