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毕舸 市场监管总局12月26日发布消息,2022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经查,知网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2014年以来,知网滥用该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一是通过连续大幅提高服务价格、拆分数据库变相涨价等方式,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其数据库服务的行为;二是通过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等方式,限定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学术期刊、博硕士学位论文等学术文献数据,并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独家合作实施。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2022年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知网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1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7.52亿元5%的罚款计8760万元。同时,要求知网围绕解除独家合作、减轻用户负担、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创新发展。 备受瞩目的知网涉嫌市场垄断一案,终于有了结果,对近些年来因其而遭受种种权益侵害现象的高校、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大众也有了交代。知网最早源于国家知识基础设施的概念,号称是为全社会提供最丰富的知识信息资源和最有效的知识传播与数字化学习平台,但随着其逐步走向商业化运营,知网低价甚至无偿将大量知识成果收录其中,转而向使用成果一方收取高额费用,这使得正常的知识成果分享,变成了赤裸裸的垄断寻租行为。 正如市场监管总局的调查发现,知网还通过所谓独家合作协议,限定高校、学术期刊出版单位向其他第三方机构共享知识成果,从而确保对相关知识成果的独占性。这进一步强化了知网在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的垄断地位,使得知网对于知识成果出让方、获取方都构成了不对等博弈关系,能够利用其强势话语权高价变现。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所具有的各种价值被不断开发,越来越多的人也逐渐认可知识产权作为个体或机构智力成果,一旦使用就应付费。然而,这种付费方式主要是针对享有知识产权的原创者,而不是知网这样的网络服务中介。知网并没有获得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顶多是通过合作协议拿到了使用权,也因此,知网为了利润最大化,刻意压低支付给知识产权所有者的费用标准,却将面向公众的使用权价格不断提升,也是对知识产权价值的间接侵占。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畸形的经营模式,严重阻碍了知识产权分享机制的良性发展,导致其无法建立公平、开放的知识循环体系。毕竟,相比于一般性的知识产权,论文等学术内容,更强调面向社会、传播知识的公益性,需要此类知识内容的往往也是学生、教师等居多,让更多知识以相对低成本的方式流转、共享,才符合知识普及的宗旨所在。知网利用市场垄断地位,将平民知识变成高价牟利工具,必然被公序良俗和法律所不容。 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8760万,“知识垄断”者当引以为戒。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未来要获得更好发展,一方面需知网等已有机构谨遵市场总局要求加大自我整改力度,对独家合作协议中的霸王条款予以废止,切实降低不合理收费标准;另一方面政府也不妨加大对这一市场的引导,比如推动建设以公益性服务为主的相关网络服务平台加速建设,让知网未来有更多对等竞争对手,以开放倒逼知网“垄断墙”的倒下,还广大求知者一片净土。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傅铭途 王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