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英锋 3月1日9点,北京惠民智慧商务有限公司永定门东街店负责人王先生来到北京东城政务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填报提交了歇业登记备案申请,后台人员查看申请信息符合要求后“秒点”通过,不到十分钟,北京市首家“歇业”企业顺利完成歇业备案登记。(3月2日《北京青年报》) “累了你就歇歇吧”——人累了需要歇歇,市场主体“累”了也想“歇歇”。令人欣慰的是,从今年3月1日开始,市场主体有了“歇一歇”的法定权利和自由。 于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设歇业制度,为面临经营困难但在一段时间内不愿注销的市场主体开辟出一条合法合规的停业路径。北京市同步推出《北京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打造歇业备案登记流程,完善歇业配套细则,使歇业制度甫一落地便具有了实战功能。 显然,首家“歇业”企业顺利完成歇业备案登记既是对北京市落实歇业制度效能状况的一次检测,也具有第一个“吃螃蟹”的积极意义,能够对其他市场主体产生示范引领效应。 在原来的市场主体登记模式、监管模式中,市场主体只有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三个选项,如果市场主体陷入经营困境,难以为继,要么选择注销,要么选择勉强维持。而注销之后,相关当事人想要东山再起,就得重新准备手续,重新办理开业登记,在使用与被注销的市场主体名称相同的名称或字号重新进行名称核准时还可能遭遇一定限制。 此外,因破产注销的市场主体的一些高管再投资、再创业、再任职也会遭遇一定的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市场主体咬牙硬挺,不办理注销,会付出更多的运营成本,承受相当大的压力。 当然,市场主体可以自行停业,但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就可能承担被吊销的后果。市场主体的无序停业,也会催生出大量僵尸户,给市场主体统计、年报、市场监管以及征信管理埋下隐患。 法定歇业制度给陷入困境的市场主体留出了“喘息”空间,提供了缓冲调整的机会,让市场主体既保留了主体资格,保留了活下去的希望,又把维护成本降到最低。最关键的是,一些市场主体经过歇业阶段的休息蓄力,如果出现经营转机,可以从休眠状态中迅速苏醒,可以降低再启动的成本,提高再启动的效率。 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不少市场主体暂时遇到了经营困难,但对其中一些市场主体而言,暂时的困难可能并不等于绝境,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好,危机有可能被化解,经营状况有可能迎来复苏的机会。 期待各地都能对陷入困境的市场主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强化配套服务支持,优化歇业服务流程,帮有需要的市场主体用足用好歇业工具。 (羊城晚报时评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张齐 孙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