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对雇主和员工都是最理想的方式。对雇主来说,协商解除协议中有免责条款,员工接受补偿后不再主张其他权利,避免潜在争议。对员工来说,企业通常支付高于法定标准的补偿,如N+3或N+7,吸引力较大。
N+1补偿是指员工的工作年限乘以月平均工资,再加一个月的工资。例如,工作5年、月薪1万的员工,补偿为6万(5+1乘以1万)。
企业为了吸引更多员工签订协商解除协议,会提供高于法定标准的补偿,如N+7。这种慷慨的补偿标准通常能加快项目推进,因为员工在了解法定标准后,签约意愿较高。
2N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N的两倍。通常发生在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法证明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员工可以主张2N。
强势员工通常认为自己很懂劳动法,或认为自己有较强的谈判能力,甚至可能以举报公司为要挟。然而,这种强势行为可能对案件没有帮助,甚至可能产生反作用,因为公司通常已经决定了裁员名单,不会轻易改变。
在美国,雇主可以随时无理由解除员工,这种解除被称为“任意解除”(at will)。然而,员工仍可以主张非法解雇,如因歧视、报复等原因被解雇。
法院使用“but for”测试,即如果不是因为员工的受保护特征(如种族、性别、国籍等),雇主不会解雇该员工。员工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解雇与这些特征有关。
美国律师通常按胜诉或和解金额的比例收费,称为contingency fee。这种模式对失业员工更具吸引力,因为他们只需在胜诉后支付律师费,且律师会尽力争取更多补偿。
美国的劳动法体系更注重合约自由,律师需要通过创造性思维寻找案件中的突破点,特别是为员工争取权益时,律师需要主动挖掘潜在的歧视或报复行为,这与中国的法定解除模式不同。
随着AI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雇主的经营自主权和员工的自由择业权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同时,AI的普及可能会减少某些岗位的需求,导致更多裁员,但劳动关系的本质仍将保持雇主的强势地位。
本期执业观察是劳动法领域,嘉宾何律师在中国做了多年劳动法律师,随后去哈佛就读了LLM项目,并在美国劳动法的Employment板块继续执业。这期节目不仅从中美劳动法体系的对比切入,还有从公司视角的劳动项目实操经验,比如说在裁员项目中,公司的流程和心态会是怎样的。欢迎大家关注嘉宾的公众号「何小璐」。 -Highlights- 03:47 企业裁员背后的原因 06:40 协商解除的基本流程,以及「N+1」「2N」等补偿金额 15:02 如何面对不同类型的员工 17:20 面对裁员,表现得强势会有用吗 21:54 律师在裁员项目里干些什么 33:20 美国劳动法背景下的「任意解除」 40:37 个人客户与公司客户的巨大差别 53:03 美国律师行业的感受 55:59 如何看待未来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 -本期嘉宾- 何律师(何小璐):毕业于哈佛大学LLM,具备中美两地劳动法执业经验 -BGM- August Rain – Snoozybeats -声明- 本播客的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任何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出具的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未经本播客的授权,不得转载或使用播客节目中的任何内容。 -联系方式-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