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仓杏志郎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让租户白景明一家搬离他竞拍得来的房产,面临巨额贷款违约的压力,最终在绝望中萌生了杀意,决定杀害白景明一家以解决问题。
招仓杏志郎在犯罪前做了详细的计划,包括购买汽车、学习驾驶、租用临时藏尸地点,并准备了多种作案工具,如铁锤和斧头。
招仓杏志郎在犯罪过程中表现出高度的计划性和冷静,这表明他在犯罪时精神状态正常,具备完整的刑事责任能力。
白景明的岳父是房地产交易老手,通过租赁合同和诉讼手段故意拖延搬迁,以向买主索要高额搬迁费。
西元道夫认为日本房地产竞标制度存在陷阱,对受害人不公,因此决定为招仓杏志郎积极辩护,尽管他自己身患重病。
招仓杏志郎因残忍杀害一家五口,最终被东京地方法院判处死刑,这一判决在上诉过程中被维持,2001年12月27日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