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新浪微博上有一个名叫王源宗的自由摄影师发了一条微博,说他拍摄的西藏风景录像被中央电视台盗用了。他打电话联系电视台,但是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甚至不承认盗用的事实。后来,他只好把电话录音放到了网上,很多人关注和转发,大家都表示支持他维护自己的权利。最后,电视台栏目组向他道了歉,并支付了一笔费用。 这样的结局已经很难得,大部分人即使把事情发布在网络上也很难得到很多人的关注,因为这种事情太常见了。阅读过他的微博之后,我了解到,这不是他第一次被别人盗用素材了。而且在此之前他尝试维权都很少成功。在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还很薄弱。不只是照片、录像,原创的音乐和书籍被盗用也很常见。你可以在网络上下载到免费的音乐,免费的图片,甚至书籍,你写的文章可能被别人直接拿去用,对方可能不会注明出处和作者,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很多年前,有一起关于知识产权的案子很有名。郭敬明在2003年出版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了作家庄羽的《圈里圈外》。最终法院判定抄袭的罪名成立,但是郭敬明始终没有道歉。这么多年了,事情就这么过去了。郭敬明后来还写了几本书,还当了导演,拍了电影《小时代》。他成名之后,就很少有人再提起这些事情了。不过在我看来,抄袭就是抄袭,他再出名也不能掩盖他抄袭的事实。而且,他抄了不止一本书。后来他出版了一本《幻城》也被读者认出来是抄袭了别人的作品。有些讽刺的是,听说最近这部小说也要拍成电视剧了。 有时候,我觉得这些发生在中国的事情,我作为一个中国人也很难理解。很多人可能会认为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现实是,很多人被抄袭了,花费了很多心血去维权,最后也没有什么用,什么也得不到。希望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法律也能逐步健全,这样的事情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