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职一家公司后试用期内怀孕,被公司就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女子并不认可经过仲裁,双方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该公司不服气,闹上了法院。近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最终判定公司违法。但女子的行为却扣到网友的抨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