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后,司法体系逐渐失去独立性,主要是因为中国政府引入了国安法,取消了陪审团制度,并由指定的法官审理案件,导致司法体系服务于行政权力,形成了三权合作而非分立的局面。
纳粹法学家的双重国家理论指出,在例外状态下,国家可以将平时的法律规范暂时悬置,由主权者决定何时恢复。这一理论被用来解释中国在处理香港问题时的法律状态,即在紧急情况下,法律可以被悬空,导致法治的实际缺失。
香港的司法抵抗运动主要有两种模式:超合作运动和论述及意识抗争。超合作运动通过法律系统的各个环节,如律师、学校等,用正规方法逼迫法官交代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改革。论述及意识抗争则是在法庭上充分利用申辩时间,进行慷慨的论述和意识形态说明,即使不关心能否胜诉,也要传达抗争理由。
新闻自由对司法独立至关重要,因为司法部门有许多不便公开的事情,需要新闻媒体来曝光。如果新闻不自由,媒体不敢报道大是大非的事情,法庭就会孤立无援,司法独立难以运作。
作者认为香港的司法现状相当令人悲观,司法独立已不复存在,司法体系服务于行政权力。但他也指出,通过比较研究方法和宏观视野,可以看到即使在绝望状态下,律师和NGO仍能发挥创意进行抵抗,未来仍有可能性。
🧀本集圖書:黎恩灏《在夹缝中抵抗》🧀本集成員:黄麒达、陈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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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士份子#EP191#在夹缝中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