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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en Beebee on Laws of Nature

202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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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s
David Edmonds和Nigel Warburton介绍了休谟关于自然规律的经典问题:我们观察到规律,例如重力,但无法经验到其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可能只是我们主观臆断。他们指出,自然规律似乎具有特殊地位,并非简单的经验概括。 Helen Beebee探讨了自然规律的定义,区分了自然规律与单纯的经验概括,例如“所有笔都高于三英尺”或“没有人活过124岁”,这些只是偶然的普遍性描述。她指出,一些哲学家认为自然规律具有必然性,而非单纯的描述,这涉及到区分“必须如何”与“如何发生”的问题。Beebee认为自然规律可以被视为一种简化模型,帮助我们预测和理解世界,但这种规律性可能被归纳问题所挑战。她介绍了阿姆斯壮的观点,认为自然规律是普遍性之间的必然联系,以及禀赋本质论的观点,认为事物的基本属性是禀赋属性,这些属性本身就决定了事物的行为方式。她比较了这两种非休谟主义观点对易碎玻璃的解释,并最终提出,我们进行反事实推理时,需要自然规律,但不需要复杂的形而上学解释,可以将自然规律视为最佳系统中的公理。在反事实推理中,我们应该将自然规律而非偶然的普遍性描述视为不变的。她总结道,休谟的观点认为宇宙本质上是不稳定的,规律性只是偶然的幸运。 Helen Beebee详细阐述了三种关于自然规律的观点:休谟的观点认为自然规律只是规律性,阿姆斯壮的观点认为自然规律是普遍性之间的必然联系,禀赋本质论则认为事物的基本属性是禀赋属性,这些属性本身就决定了事物的行为方式。她用易碎玻璃的例子说明了这三种观点的不同,并指出,在反事实推理中,我们应该将自然规律视为不变的,而偶然的普遍性描述则可以变化。她认为,不需要复杂的形而上学解释,可以将自然规律视为最佳系统中的公理。 David Edmonds和Nigel Warburton主要负责引导话题,提出问题,并对Helen Beebee的观点进行总结和补充。他们也参与了对休谟观点的讨论,并强调了自然规律在科学和日常生活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Deep Dive

Chapters
This chapter explores the fundamental question: What constitutes a law of nature? It delves into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mere generalizations about how the world behaves and laws of nature which seem to possess a special status. The discussion touches on David Hume's skepticism about necessity and explores different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 on laws of nature.
  • Hume's skepticism about the necessary link between events.
  • The special status of laws of nature compared to mere generalizations.
  • The debate on whether laws of nature have a modal or necessary status.

Shownotes Transcript

这是哲学点滴,我是大卫·埃德蒙兹。还有我,奈杰尔·沃伯顿。哲学点滴可在 www.philosophybites.com 获取。哲学点滴与哲学研究所合作制作。18 世纪苏格兰哲学家大卫·休谟留给哲学界一个复杂而未解的难题。当我们松开钢笔时,它会掉到地上。

我们假设万有引力定律以某种方式决定了钢笔会掉落。但休谟说,事实上,我们并没有看到或体验到这种必然的联系。我们所看到的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掉落的物体都会落到地上,这让我们相信,在我们松开钢笔和它掉落之间存在某种必然的联系。休谟声称,这种明显的必然性完全存在于人的思想中。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它存在于世界上。

然而,自然规律(例如万有引力定律)似乎具有特殊的地位。这肯定不仅仅是关于世界如何运作的概括。如果所有人类都有两个鼻孔,我们并不认为所有人类都有两个鼻孔这一真实的断言与所有不受阻碍的物体都会落到地上的断言具有同等地位。后者不仅仅是一个偶然的真理。它感觉像一个必然的真理。

伯明翰大学的海伦·比比与休谟一样,对必然性持怀疑态度,她与哲学点滴谈论了如何理解自然规律的概念。海伦·比比,欢迎来到哲学点滴。感谢你们的邀请。

我们今天要关注的主题是自然规律。什么是自然规律?这确实是最大的问题。如果你考虑一下科学家们在做什么,很多时候,某些类型的概括都被冠以“规律”的头衔。因此,你有了牛顿运动定律,库仑定律,理想气体定律等等。

而这些不仅仅是任何老式的概括,它们似乎具有某种特殊的地位。所以问题是,一方面是自然规律,比如运动定律之一,另一方面是仅仅描述事物如何发生的简单概括,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你能否阐明一下你的意思?什么是仅仅碰巧是普遍规律的东西,而不是自然规律的候选者?

有很多概括只是碰巧是真的,但似乎没有规律的地位。例如,我认为现在关于这个房间的一个事实是,房间里所有的钢笔都距离地面超过三英尺。想象一下,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包括未来和过去,

任何人的最长寿命都是他们 125 岁生日的前一天。所以现在这是一个真实的概括,即没有人活过 124 岁。但这似乎是宇宙中一种纯粹偶然的事实。我的意思是,人类的寿命可能存在上限,但可能并非正好是 125 岁生日。

看起来,在那个日子之前去世的人本可以多活一天,或者其他一些没有被公共汽车撞到的人本可以活过 125 岁。所以这是一个真实的概括,不仅关于过去,而且贯穿整个时间,它似乎没有规律的地位。好的,我明白了。有一些概括只是碰巧是真的。但这难道不也和自然规律一样吗?自然规律只是关于世界如何运作的概括。

是的,这是自然规律哲学中的一种标准观点。事实上,这是我所持观点的一个版本。然而,许多哲学家对这种观点并不满意,因为他们认为规律必须以某种方式约束事物的行为方式。因此,并非仅仅碰巧的是,每当你有一个具有特定质量的物体,并受到特定力的作用时,它就会以一定的速率加速。这是物体必须做的事情。它并非仅仅碰巧这样做。它确实必须这样做。

因此,至少在一些哲学家看来,规律似乎具有某种模态地位。它们具有必然的地位。它们不仅描述事物实际上是如何运作的。它们描述了事物必须如何运作。因此,自然规律哲学中的一个问题是试图弄清楚,事物必须如何运作与事物如何运作之间是否存在真正的区别。如果存在这种区别,那么是否需要某种形而上学的故事来解释它。

形而上学基本上是现实的理论,对吧?现实的本质,世界的运作方式,宇宙的运作方式。看待这个问题的一种方式可能是,这只是人类谈论其经验的一种方便方式,以允许他们预测物体行为的方式进行概括。这种概括的倾向导致我们把规律变成某种具体和外部的东西

实际上,我完全同意这一点。你可以把规律看作是一系列公理。因此,如果我们想知道宇宙中发生过的一切以及将要发生的一切,你可以想象尝试写下发生的每一件小事,每一片树叶的飘动和每一个光子的发射等等。这将是一个极其长的清单。当然,对人类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但是

还有另一种方法可以弄清楚宇宙中发生了什么,那就是注意到这些规律性并假设某些概括成立,然后你就不需要写下每个光子的发射,每片树叶的飘动,因为如果你了解初始条件或五分钟前发生了什么等等,并且你了解树叶和风的状态等等,你就能推断出树叶正在飘动。所以你可以把规律看作

你刚才描述的那样,一种捷径,一种从宇宙确实以非常好的规律方式运作的假设出发,来弄清楚关于未来的事情的方法,我们都希望它是这样。但是,关于规律性的这种希望,众所周知,至少受到了所谓的归纳问题的影响。

是的,确实如此。一些谈论自然规律的哲学家实际上认为,这是不采用休谟主义观点的一个理由,该观点认为自然规律实际上只是特别重要的规律性。他们说,如果你对规律持有这种观点……

你无法解决归纳问题,归纳问题基本上是,我们如何证明从过去事物如何运作到未来事物如何运作的推论是合理的。当然,这是我们每次都会做出的推论。每次我们开车时,我们都期望刹车能工作,我们都期望方向盘对我们正在做的事情敏感等等。我们为什么这么认为?那是因为过去一直都是这样。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这种情况会继续发生下去?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下次我放下钢笔时,它不会漂浮在空中而不是落到地上?同样,如果你认为自然规律中存在某种额外的形而上学的东西,某种约束事物行为方式的东西,那么你可能会认为这给了我们一个理由来做出这种推论。关于自然规律的争论中的一种标准观点是……

这是大卫·阿姆斯特朗在 20 世纪 80 年代初提出的。他的观点是,你看,如果你拿一个物体及其所有特征,物体具有的可重复属性,如它的质量,作用于它的力,也许还有它的尺寸,或者化学性质等等,他称这些为普遍性,这些是物体的可重复特征,他

他认为自然规律是普遍性之间的必然联系。因此,如果你考虑一下力等于质量乘以加速度的定律,其思想是,一旦你得到了一个物体,它体现了具有特定质量的普遍性,并体现了作用于它的特定力的普遍性,并采取以特定速率加速的普遍性……

这三个普遍性通过有时被称为自然必然性的关系结合在一起,这样任何体现前两个普遍性的物体都保证体现第三个普遍性。现在,你是否认为这有点神秘和神奇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显然,阿姆斯特朗不这么认为。休谟主义者通常对自然必然性的概念非常怀疑。他们确实认为这是一种我们应该避免的形而上学障眼法。这是解释自然规律的唯一候选者吗?

除了休谟主义者之外,这只是一堆规律性的观点,在过去几年中,出现了一种新的思想路线,它被称为性质本质论,这是一个有点拗口的词。因此,如果你再次回到阿姆斯特朗和他的自然必然性关系,其想法是,你拥有这些普遍性,这些物体具有的可重复特征,但它们本身具有这些特征

并不意味着它们的行为方式。原则上,你可以想象一个宇宙,其中物体的物理性质与现实世界中的物体完全相同,但行为方式却完全不同。当你放下东西时,它们会向上而不是向下移动,或者它们遵循反立方定律而不是反平方定律,或者其他什么。

因此,事物的基本特征本身并不能保证它们的行为方式。你需要加入自然必然性的关系,然后才能推断出关于它们实际行为方式的事实。这些自然必然性的关系存在于现实世界中,但它们可能不存在于其他可能的世界上。现在,性质本质论者说……

对事物基本特征的本质的这种描述是错误的。如果你考虑一下物体具有的基本特征,它们实际上是性质特征。你可以把性质想成像易碎性这样的东西。我的意思是,这些不会是真正基本物理性质,但只是通过类比,当你认为玻璃易碎时,

你是在说一些关于它在某些情况下如何运作的事情,对吧?如果我说,哦,小心点,这个玻璃很易碎,你知道我是在告诉你不要把它掉在地上,或者要小心地擦干它等等,因为易碎就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容易破碎。同样,以质量为例,这也许应该被认为是一种基本属性。性质论者会说

具有质量就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以某种方式运作。它并非,正如它那样,一种原则上与物体行为方式分离的属性,因此你可以采用该属性,现在想象一下某些东西具有完全相同的属性,但却以不同的方式运作。

所以现在性质本质论者说,看,物体的基本属性是性质。现在,一旦我们有了这个说法,即基本属性是性质,我们就完成了自然规律所要做的所有工作。我们不需要这种额外的自然规律来参与其中并发挥作用。我能把你带回到那个易碎玻璃的例子吗?我们目前考虑过的两种非休谟主义者观点对可能破碎的玻璃会怎么说?

阿姆斯特朗必然性观点的捍卫者会说,看,易碎性并不是一种真正的基本属性。玻璃易碎性的根本原因是玻璃具有某种微观结构……

并且这是一个自然规律,即具有这种微观结构的东西,当它们与坚硬的表面接触时,会破碎。但是,仅仅因为玻璃具有这种微观结构并且地板很坚硬,这本身并不能保证玻璃的行为方式。你可以想象一个世界,在那里具有完全相同微观结构的玻璃掉在坚硬的地板上,什么坏事也没有发生。玻璃只是反弹了一下。自然规律必须有所不同,但这完全是可以想象的。

因此,从阿姆斯特朗的观点来看,我们现在必须认为,在玻璃与非常坚硬的表面接触时,玻璃的微观结构中发生的事情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这是一种额外的事实,就好像,关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现在,性质本质论的观点……我的意思是,性质本质论者实际上同意易碎性的情况,因为他们认为易碎性不是一种基本属性。但是,让我们假设易碎性是一种基本属性。其想法是,玻璃易碎的事实,即在某些情况下容易破碎的性质,一旦你知道玻璃具有这种性质……

你就知道玻璃会破碎。易碎的玻璃不可能不破碎,对吧?现在尝试想象一个可能的宇宙,在这个宇宙中,当你把易碎的玻璃掉在坚硬的表面上时,它不会破碎,你做不到,除非你想象它被包裹在气泡膜中或其他什么东西。在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如果玻璃易碎,它一定会破碎。所以你不需要这种额外的……

就好像,必然的联系来将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这仅仅是因为玻璃具有这种属性,它必须破碎。我想我们一直在关注现实的本质以及你一直在谈论的两种理论。人们一直在试图解释当我们或任何人假设自然规律时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们真的需要自然规律吗?我的意思是,我们不能仅仅说这是似乎成立的东西,它对我们非常有效,它在实用上是有用的吗?

好吧,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这确实很重要。例如,我们一直都在进行反事实推理。我可能想知道如果我踩下刹车踏板或向右转弯会发生什么,即使我不打算这样做。或者,如果你在一个核电站工作,了解如果你按下写着“请勿按下”的大红色按钮会发生什么,这可能极其重要。当我们问这类问题时,我们似乎需要调用自然规律。当我们试图回答它们时,我们保持世界上的某些事实不变,而改变其他类型的事实

事实。例如,当我想知道如果我放下钢笔会发生什么时,我不会保持这个房间里所有钢笔都距离地面超过三英尺的事实不变,这会让我得出这样一个愚蠢的答案,即如果我让它掉下去,钢笔会漂浮在空中。我想要保持不变的东西大体上是自然规律,所以我想保持万有引力定律不变,而不是房间里所有钢笔都距离地面超过三英尺的偶然事件,否则我显然会得到错误的答案。

我们需要对为什么自然规律是我们进行反事实推理时保持不变的事物,而偶然的概括则不是我们保持不变的事物,给出某种解释。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为了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是否真的需要调用阿姆斯特朗主义者或性质论者所调用的那种关于规律的形而上学解释。我想我的观点是我们不需要调用那些重型形而上学解释,如果我们把自然规律看作是……

我们最佳系统中的公理,因此,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规律子集,那么,就好像,它们作为公理的地位是推动我们认为我们在进行反事实推理时保持它们不变的想法。你保持公理不变,让其他东西变化。这是一个非常形而上学中立的解释。我们没有假设任何额外的本体论,任何额外的世界人口来解释自然规律需要做的工作。自然规律只是原则……

当我们推理现实的本质或某些情况下会发生什么时,我们保持不变的原则,而不是没有人活到 125 岁或其他什么。谁知道这个说法是否正确,但即使它确实被证明是正确的,

这不是在进行反事实推理时应该保持不变的事情。如果有人快到 125 岁生日了,说,啊,没有人活到 125 岁生日,对不起,你知道,你还有三个小时,然后就结束了,这有点刻薄,而且是错误的。而如果有人打算从埃菲尔铁塔上跳下来,你可能明智地指出,从埃菲尔铁塔上跳下来的人最终会遇到非常糟糕的结局,这并非偶然。

在让-保罗·萨特的《恶心》一书中,主人公开始几乎因为可能发生的一切而发疯。一旦他有了休谟偶然性的概念,他就想,好吧,看,也许我们的舌头会变成蜈蚣。你不能完全确定不会发生这种情况。这就是我们最终采用你的观点所处的位置吗?是的。我们必须在这方面小心一点。

不要假设替代立场不会让我们处于不稳定的位置。因此,如果你相信自然必然性,那么相信这种将所有事物结合在一起的永恒联系就很好。但是,当然,你可能会说,好吧,我们为什么应该相信这种永恒的联系?是什么阻止我们认为这种必然的联系明天就会停止存在?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必然论者并没有处于更好的位置。尽管如此,我认为休谟主义立场确实体现了一种

对宇宙的观念,即一个根本上不稳定的场所。宇宙的发生,事物以这种良好的规律方式运转,这只是宇宙的一个残酷事实。没有理由解释为什么应该是这样。我们非常幸运,事情确实以这种方式运作,我们都必须祈祷事情会继续以良好的规律方式发生。海伦·比比,非常感谢你。谢谢。

现在有一本哲学点滴书籍。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philosophybites.com。有关研究所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philosophy.sas.ac.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