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本期节目探讨了电影创作中常见的“致敬”、“抄袭”、“恶搞”、“借鉴”和“模仿”等概念,指出这些概念的界限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模糊不清,更多的是约定俗成。
首先,老马解释了“致敬”的含义,即创作者有意识地表达对另一部电影的尊重或受其影响,通过使用相似的桥段、镜头运用方式、道具、服装等元素,在新旧文本之间建立对话关系,让观众能够识别出其出处并理解其用意。致敬行为可以提升被致敬电影的经典地位,同时也能提升致敬电影的识别度。
其次,老马将“恶搞”定义为一种调侃和颠覆式的致敬,其目的在于产生喜剧效果,同样需要观众识别出其出处和用意。“恶搞”具有双重意义:既丰富了原作品的经典性,又解构了其经典性。
然后,老马区分了艺术上的抄袭和法律上的抄袭,指出法律上的抄袭有明确的鉴定标准,而艺术上的抄袭界定则较为模糊。“抄袭”是一种封闭的、不希望观众发现其出处的行为,其内容通常隐藏在新文本中,不希望观众联想到原作品;而“致敬”则相反,希望观众能够识别出其出处。“致敬”通常不会涉及剧情结构等核心部分,而抄袭则可能涉及。
最后,老马讨论了“借鉴”和“模仿”,指出它们缺乏跨文本性,作为新的文本独立存在,其联系需要研究者去探索,通常指宏观层面的风格处理方法。“借鉴”可以理解为高明的模仿,“模仿”则缺乏创新。“抄袭”和“模仿”的区别在于劳动付出,“抄袭”无需劳动,“模仿”则需要重新创作并融入个人想法。“洗稿”是比较有创意的抄袭。在电影领域,抄袭的判定比文学或音乐等艺术门类更复杂,因为电影包含多种元素,难以简单界定。电影行业的抄袭指控主要集中在剧情和台词等方面,其他方面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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